昨日,温岭市教育局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连续走访多个学校,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情况进行调研。温岭市教育局监察审计科负责人表示,近期,温岭出台《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要对有偿家教行为全面禁止。
收了费的,一个学生也不能带
新规对有偿家教不留一丝余地。
温岭市教育局监察审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偿家教有一定的社会需求,屡禁不止。2004年出台的《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坚决制止违规带生和擅自办班的若干规定》中,对有偿家教还没有一棍子打死,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学生本人申请后,经学校审核,教师可以带家庭寄读生,但每户人数不能超过2人;新规则明确规定,“有偿家教,是指在职教师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在校内外为中小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他机构中有偿兼课的现象。”
“只要是收了费的,一个学生也不能带。”该负责人表示,有偿家教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必须严禁。
变相有偿带生将无所遁形
温岭市教育局表示,过去,有偿家教行为多以办课外辅导班、带家庭寄读生为主,现在花样百出,有在学校的,有在家里的,有在培训机构里的,有跳出来明干的,也有隐藏起来,暗度陈仓的。
新规规定,在家或其他场所有偿带生或委托他人变相有偿带生的,组织或参与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各类文化补习班进行有偿辅导或管理的,利用职务之便强制或动员、诱导、暗示学生参与有偿辅导的,擅自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及其他机构中有偿兼课的,只要触犯其一,一经查实,都将受到相关处理。
有偿带生者将遭多重处罚
“现在继续有偿家教,就是揣着自毁前程的可能铤而走险。”看完新规,温岭华侨中学的潘老师说:“对一名教师而言,这些处罚杀伤力极大。”
温岭市教育局表示,只要查实有偿家教行为,由所在学校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五年内取消评优评先和职务评审资格;未满见习期的新教师延长见习期一年,性质严重的取消录用资格;名教师、骨干教师等由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相应称号;中层及以上干部,由主管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免除职务处理;性质严重的予以党政纪处分,责成学校给予落聘,对于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查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将对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校长当年绩效考核评优资格。
监察审计科负责人介绍,奖励性绩效工资收入占绩效工资总收入的30%,约为2万元,这是经济处罚;更大的处罚是卸下当事人的各种“光环”,在职称评比、干部任用上很有“话语权”。